所谓 中庸之道
关于“中庸”,现在的人们有着诸多的误解,因此小君在之前的文章里对“中庸”已有比较详细的解读。其实概括起来就是:所谓“中庸”便是顺天应人,万事得宜。喜怒哀乐,当发则发,“用之宜”便可。
然而“中庸之道”做起来说简单也不难,不过是顺乎人性得宜得体罢了。然而要说难,确实也不容易,聪明人容易做太过,便成了“以理杀人”;而愚笨的人则无法理解,何谓顺天应人,得宜得体,自然也就做不到了。
无怪乎孔子曾哀叹:“道之不行也,我知之矣,知者过之,愚者不及也。道之不明也,我知之矣。贤者过之,不肖者不及也。人莫不饮食也,鲜能知味也。”
“愚者不及”遇着无法理解而做不到很容易理解,那么何谓“知者过之”呢?
对于孔子来说,总有些自作聪明的人为标榜自己“高人一等”的才智和“道德”而画蛇添足地过度解读所谓“中庸”的意义,甚至无限制地拔高道德底线达到“反人性”的程度来求名求利。还有些人则无端制造二元对立来带节奏制造话题引导舆论。
清人戴震曾有言:“酷吏以法杀人,后儒以理杀人。”“人死于法,犹有怜之者,死于理者,其谁怜之?”
其实在如今的网络时代“以理杀人”之事也曾屡屡发生,正如不久前武汉的“坠楼妈妈”之死,何尝没有不理智网友的责任。再看近来女权之风愈盛,“网络小仙女”们的“女拳”言论又何尝不是“以理杀人”的典型呢?
所谓“以理杀人”,也可称为一种道德霸权,其起于微时,或许只是伤害无辜个体,或是制造话题冲突,导致群体对立,但当它的影响不断扩大时,其影响力将是不可小觑的。正如如今西方愈演愈烈的黑人审美和特殊群体的话语权,不也是“以理杀人”的道德霸权所至么?
因而古人的智慧强调“中庸”,所讲求的便是顺乎天道人性,合情合理,恰到好处,无过亦无不及。对于孔子来说,过或不及都偏离了“中庸之道”。
一个人是否能体悟中庸之道的智慧,其实不仅仅在智力方面有要求,对于个人品行也有一定的标准。毕竟对于儒家来说,中庸之道亦是人生哲学的处世方式,更是人生的智慧和境界。
而品行败坏的人行事往往偏执极端,毫无底线。他们可以为一己之私而不择手段,这样有智而无德的人,往往就是那些“以理杀人”道德霸凌的推手,这种人又怎能领会和恪守“中庸之道”呢?
因此“中庸”者,以如今来看,也可以理解为生活中凡事保持合情合理,不走极端,把握分寸。
中庸之道不同层次的人有不同理解。但可以总结为:将心比心。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。心理即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