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年弃道从佛,一扫明末颓败僧风,重整僧规弘传律宗

佛家藏单 2024-02-29  42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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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月律师



虚云和尚一百一十二岁时曾梦游兜率内院,见到读体律师与一众高僧一同听弥勒菩萨讲《唯心识定》。


这位入虚云大师梦的读体大师,人亦称见月律师,乃宝华律宗的第二代祖师,亦是明末清初中兴律宗的一代祖师。


见月律师俗姓许,名冲霄,明万历二十九年(公元1601年)生于云南楚雄府,乃母亲梦见僧人入室后寤而降生。少年时便因擅长画观音像而被称为小吴道子。


十四岁时见月律师父母双亡,便四处游历,足迹曾遍及金沙江、甸尾等地。此时的见月因羡慕赤松子洒脱仙逸而出家修道,云游中广行善事。


在机缘巧合,偶读《华严经》与《世主妙严品》后,心有所悟便决定弃道入佛。三十二岁那年便从宝洪山亮如法师梯度,法名便是读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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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出家后,见月屡见出家僧人俗态厌人,便去请教老和尚,老和尚谓之曰:“威仪不具,不名为僧。”月见记下了这句话,并恳请老和尚为他受比丘戒,但老和尚却告诉他需要:“需请律师。”于是月见便决心行脚参方,到江南寻访三昧老和尚求戒。


寻访三昧法师这些年,月见律师仅衲衣蒲团随身,从南至北复又从北至南行脚二万余里,惯看社会的混乱,深体流寇的猖狂,途中艰辛历尽,而求戒初心不怠。终于在崇祯十年(公元1637年)在江苏丹徒县海潮庵从三昧寂光律师受具足戒,自此便追随侍奉三昧大师。


然而明末的社会风气颓败,道德沦丧亦波及影响到了僧界。三昧大师曾说过:“今日道场魔事不兴,则不显见月的才能!”因而在三昧大师示寂后,接过紫衣戒本的月见便有心制定规律,整顿僧规,以弘传律宗。


然而众僧奢靡怠惰久矣,因而规约一出便遭到强烈的反对,寺中众执事纷纷辞去,而众僧人也星散下山,眼看着原有数百僧众的宝华寺仅余百来人。但这却更坚定了见月律师推行规约的决心。



自此见月律师每每以身作则,行为人先,面对拂逆环境从容应对艰辛的生活。终于,一切规矩法则终于走上僧轨,在宏律方面亦有相当成绩。宝华山道场的持戒精严声名远播,使得诸刹耆宿相敬而临,四方檀供不募而至,日见兴盛。


却不料此时寺中觅心和尚在部分僧众的撺掇下争夺方丈之位。为不使僧众分裂,更为不犯争讼戒律,见月甘心让出方丈位,当众宣布交接后便拜别三昧大师灵谷塔,只身下山。


见月一走,山中风气日渐颓靡,使得库房空虚,银钱居屋,而修持僧众也不满此情景陆续下山。


眼见宝华寺再难为续,在当地大护法陈昭居士与众护法僧众的努力迎请下,终于迎回月见律师,自此宝华山清秀入股,律宗道场终得重振。而明清律宗的重振,见月律师更是功不可没,法席之盛更是古未有之。

康熙十三年(公元1674年)受两序大众请求,述说其一生行脚事迹,以勉将来,乃按其一生经历事迹,撰出上下两卷的《一梦漫言》。


此书曾深得弘一法师喜爱,据传弘一法师执卷环读,殆废寝忘食。感发之深,至于含泪流涕者数十次。

康熙十八年(公元1679年)正月二十二,见月律师示寂宝华山,世寿七十九,僧腊四十八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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